有些人认为,法律翻译就应该用直译,即使译文不是很通顺,也应该用直译。直译就就是指能讲原文的意思翻译出来,同时又保持原文的风格,而译文又能使读者看得懂。而意译是指译者在不改变原文意思的前提下,完全改变原文的句子结构,而翻译出能让读者看得懂的译文。对这种法律翻译应该用直译而牺牲意译的观点,笔者颇不赞同。大家公认的是,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沟通,是为了能让那些其母语是译文的人能看懂译文,如果只顾直译而不管是否通顺、读者是否能看懂,那这样的法律翻译就没有达到法律翻译也是一种沟通的目的。所以,笔者认为,法律翻译应 该和其它翻译一样,它的翻译方法也是直译和意译并用,即能用直译的时候用直译,不能用直译的时候用意译,用意译的时候不能偏离原文的含义。在翻译法律文件 时,译者不应该受限于哪种翻译方式,而应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随时使用任何一种翻译方式。当然,由于法律语言的特殊性,译者在翻译法律语言时,应该尽量接近 原文的语言风格和句式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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